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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非全日制研究生第二次集中授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3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保障非全日制研究生各个环节培养的连贯性,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组织、线上课程安排等工作,我校定于2020年4月26日开始线上网课课程教学,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原则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非全日制研究生第二次集中授课暂定在前四周(第10-13周)采用线上网课教学方式;授课和考试要在两个月内(2020年6月28日,第十八周周日前)完成。周末班可适当延后。

2、学位课程和需要考试的非学位课程将在研究生正式返校后安排现场考试;

3、其余非学位课的考核时间和考核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4、在此之前,研究生不得提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组织安排

各学院应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院长或副院长任组长,擅长在线授课教师代表、教学秘书为成员的疫情期间研究生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对在线教学情况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同时,学校督导组也会进行随机听课。

各学院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结合现有教学资源制定详细的教学工作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每一门课程的授课方式、开展线上教学主要依托平台、课程联系方式等信息。网络授课优先考虑理论课程,实践、实习、实验类课程应暂缓开展,待学生返校学习后补开。

各学院应在线上授课前组织授课教师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并提前进行在线教学系统测试,保障线上授课的顺利进行。

各学院教学工作在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开展,确保教学计划通知到每一个任课教师和学生,确保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授课任务,确保学生按时按质按量提交课后作业,确保教学质量不缩水。

课程管理要求

本次非全日制研究生集中授课期间的考勤工作由各课程的任课教师负责。各学院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也应协同任课教师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学生依照课表进行学习,遵守学校的考勤和课堂教学制度。在疫情期间,如果学生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照课表进行某次在线学习,应提前和任课教师联系,把自己的情况和学习计划与教师取得沟通,可观看录播或视频回放等方式进行自主补课。对于无故缺课的学生,则视作旷课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