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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送审、答辩和授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3来源:研究生处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为服务好广大研究生,保障其顺利毕业、授位,在《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教发〔2020〕1号)的基础上,现就本学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考虑到疫情对学业工作的影响,兼顾大部分将毕业研究生有按时毕业、授位和就业的需求,本学期将安排两批次的毕业答辩和授位工作:六月份的答辩和授位工作在原定时间的基础上有所推迟,七月份的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拟安排在7月中旬。各批次的时间安排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附件1)。

2、研究生根据学位论文进度,综合考虑自身情况,经指导教师同意后选择参加答辩的批次。论文进度正常的学生,优先选择参加6月份答辩和授位。各学院汇总研究生具体情况,拟定各批次参加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研究生名单,并将两个批次的《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批次研究生名单》(附件2)的电子版分别于4月20日前、5月20日前报研究生处,纸质版待正式开学后补交。

二、各环节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

1、研究生应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附件3)的规范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初稿,并向其研究生导师提交审查。

2、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质量负责。导师应导师要充分把好论文质量关,对于内容或规范性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导师有权拒绝同意研究生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研究生处提交学位论文,也有权拒绝同意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

3、根据各批次参加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安排,学院提交论文至研究生处的截止时间为:第一批4月25日12时,第二批5月20日12时。各学院应充分给予研究生撰写、修改论文的时间,不应盲目追求时间节点提前要求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提交论文至学院的时间尽量不早于4月20日。未经导师同意的学位论文,学院不应受理并开展进行下一步相关工作。

(二)学位论文规范审查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应履行学位论文规范的审查职责,要组织专人对学位论文的规范进行审查,督促研究生导师履行论文规范审查责任。对于不符合《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的学位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有权拒绝同意研究生向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也有权拒绝同意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若学位论文存在严重不符合《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的情况,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应当对论文指导老师进行约谈,并组织专人对其开展学位论文规范化培训,责令其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研究生处(校学位办)将组织专人对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提交的学术不端检测版学位论文进行论文规范化复查,复查结果将在复查工作结束后立即反馈各学院。各学院根据复查意见,组织相关研究生、导师立即完成相应的修改工作。

3、对于论文规范化复查中发现存在较多问题的学院,研究生处将在本学期召开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中予以通报。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由研究生处(校学位办)统一负责,各学院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实施细则》(附件4)提交学位论文以及《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汇总表》(见附件5)。

2、根据各批次参加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安排,研究生处收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硕士学位论文的截止时间为:第一批4月25日12时,第二批5月20日12时。逾期未提交检查申请的研究生,视为放弃本学期硕士学位申请,相关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3、受疫情影响,各学院提交的学位论文以及电子版《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汇总表》可通过QQ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汇总表纸质版待正式开学后补交。

(三)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1、本学期对全部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采取“盲评”的形式评审,原则上所有论文均送校外专家评审。

2、根据各批次参加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安排,研究生处收取盲评版学位论文电子文档(论文中不包含研究生、导师信息,封面按盲评版制作,文件按学号命名,PDF格式)以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送审硕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7)的截止时间为:第一批4月30日12时,第二批5月29日12时。

3、研究生处负责论文的送审以及专家评阅意见的回收,并及时将评审意见反馈至各学院。

4、各学院将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报送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并学校要求存档。

(六)论文答辩

1、根据各批次参加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安排,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完成组织答辩的截止时间为:第一批6月15日,第二批7月10日。

2、答辩工作开展前,各学院应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开展答辩资格审查工作,严禁不具备答辩资格的研究生参加论文答辩。各学院评定委员会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做好答辩工作开展前的监督审核工作。

3、论文答辩会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答辩会开始前应宣读同意研究生答辩及成立答辩委员会的文件;答辩投票应统计无误,答辩决议及结果应详细记录。

4、导师不作为研究生答辩委员,不参加本人指导研究生的论文答辩。

(七)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

1、完成答辩后的研究生,应遵照答辩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完成修改,经研究生导师签字后向学院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位论文。其中,电子版学位论文的第二页——即“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应为纸质手写签字版本的扫描件,不得使用电子签名。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在正式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申请授位名单前,须完成最终版学位论文的回收工作。

3、对于未能及时提交符合要求的最终版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研究生处(学位办)原则上不予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审议。

三、其他事项

1、上述工作涉及到的时间节点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学院据此通知,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每个环节的要求,安排好各项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

2、非常时期,让我们凝心聚力,共克时艰,有序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业顺利,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附件:

1.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批次研究生名单

3.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4.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实施细则

5.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汇总表

6.硕士学位论文盲评版封面格式

7.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送审硕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0年4月8日


附 件附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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