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学位与质量监督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8来源:研招办 点击数:



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院:

按照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拟现将2017年上半年开展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本次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主要对象是2012-2014级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校预计可参加检查的研究生共计260余人。

2、申请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需符合下列条件:

(1)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所有学分;

(2)已于2016年7月前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正式进行学位论文撰写工作时间已满一年。

3、因2017年底是2012级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的最后期限,故2012级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必须于2017年上半年参加并通过论文中期检查,否则将不能申请论文答辩并将被清退学籍。请各学院务必要求符合中期资格的2012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4、申请参加检查的研究生名单由学院审查汇总后送交校学位办审批。

二、组织实施

1、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学校统筹安排,由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需要成立若干的检查小组,成员由3-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检查小组组长一般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相关学院院长担任。检查小组应另设秘书1名,由同学科领域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检查要点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执行情况,已完成的工作内容,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后续的工作计划等。

2、校内外导师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过程管理情况。

3、分委员会及导师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开展教育、引导和监督情况

4、研究生变更学位论文选题和研究内容的情况。

5、学位论文工作进展不顺利,需延期答辩的情况。

四、检查安排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检查方案。

在学校提出检查要点的基础上,各分委会根据本学科领域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情况,布置更加细致的检查工作。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校内集中公开举行中期检查报告会。

报告会前,分委员会应组织研究生提前填写相关检查表,并准备好汇报材料,包括汇报PPT。

报告会上,研究生应详细汇报论文中期进展,时间一般不少10分钟。检查小组专家应通过提问、审查材料等方式充分了解学生论文研究情况。检查小组经充分审议后,得出中期检查结论。

3、学校抽查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中期检查安排,对检查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须经校内外导师同意,方可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相关的表格和汇报材料须由校内外导师审查通过后,方可提交至学院作为检查依据。

2、研究生经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合格,半年后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研究生应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按照检查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学位论文。

4、需在校外集中组织中期检查的学院,需提出专项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执行。

六、时间安排

论文中期检查时间应于4月至7月间完成,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于4月7日前将检查安排报研究生处备案,并于本学期内将检查结果汇总表和中期检查表交与研究生处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

1、预计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生名单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3、XX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成员名单

4、XX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 件附件1-4




  • 附件【附件1-4_2.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