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充分发挥我校优秀研究生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成信校发〔2020〕52号)的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为保证评优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本次评审工作在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唐婷婷
副主任:李 麒、何 源
成 员:邵玉节、刘 洋、熊 怡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适用于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
三、评选奖项和比例
(一)优秀研究生
评选比例不超过适评研究生人数的5%,限毕业年级研究生申请。
(二)学习优秀奖
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培养单位适评研究生人数的10%,限二年级研究生申请。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培养单位适评研究生人数的5%,限二年级和毕业年级研究生申请。
(四)科研论文奖
根据实际发表情况评定。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结合作精神;
2.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中居前30%;
3.已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正式发表(见刊或附录用通知和版面费发票)的学术论文,或有以主研身份承担的科研项目通过鉴定。作者署名第一单位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二)学习优秀奖
1.学习成绩优异,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
2.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非学位课程考查均合格,且无补考;
3.已修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中居前30%。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在适评学年内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且任期满一年;
2.积极履行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积极协助校、学院党团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校园稳定工作,工作踏实负责;
3.师生公认表率作用好,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号召力,工作有成效;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在70分及以上,非学位课程考查成绩均合格,且无补考。
(四)科研论文奖
1.论文期刊须为本人在研究生学习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
2.论文期刊须见刊,论文录用通知等不能作为参评依据;
3.其他具体要求请参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成信校发〔2020〕52号)。
五、评选注意事项
(一)适评学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受到各种纪律处分者;
2.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或者重修者;
3.违反公民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者。
(二)评选原则、程序和时间
评选工作要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为:
1.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17日:各学院初评、公示(学院于17日之前完成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
2.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4日: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学校评审办公室严格按照研究生评定条件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综合审查。评审办公室通过组织讨论、审议,提出学校当年评优学生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确定最终名单,在全校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参评科研论文奖,不得使用参评过的论文进行再次申报,并须提供刊物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复审完毕后均予以归还学院。
(四)参评SCIE、EI等级别的论文期刊须附检索报告,论文录用通知等不能作为参评依据。
六、名额分配
详见《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评优名额分配表》(附件5)。
七、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优秀研究生”、“学习优秀奖”、“优秀研究生干部”、“科研论文奖”各奖项申请审批表(附件1-4)纸质档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表内除手写签名外其余内容统一打印。
2.《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评优汇总表》(附件6)电子档和纸质档(需学院党委书记审核并签字盖章);
3.各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校级奖项评定的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纸质档(需学院党委书记审核并签字盖章);
4.各奖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成绩单(加盖学院鲜章)、六级成绩单、论文封面、目录、检索报告等,审核完毕后将归还各学院留存备查。
(二)报送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中午12点前;
(三)报送地址:航空港校区行政楼219研究生院,邮箱:yjsgl@cuit.edu.cn;
(四)联系人:邵玉节、刘洋,联系电话:028-85966925。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3日